在热恋爱、亲友之间,因为各种各样是什么原因,赠送财物后又反悔的现象,并不少见。这个时候,受赠人不但要返还赠与财产,而且总是还会倒贴了精力和资金,从而遭受了非必须的损失,从而引发了进一步的纠纷。事实上,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,受赠人是可以需要其赔偿相应损失的。
根据《合同法》规定,赠与是可以撤销的,而赠与人撤销赠与主要有以下状况:
1、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。
依据合同法规定,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。也就是说,只须赠与财物未交到受赠人手中,赠与人都可以反悔,那怕已经签订了赠与合同。同时应该注意的是,汽车、房子等需要进行产权登记的财物,即便已经交给了受赠人用,只须没进行过户登记的,仍是可以反悔收回的。
这里应该注意的是,具备救灾、扶贫等社会公益、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,赠与人是不可以随便撤销的,只有在法定状况下,才能撤销。
2、因受赠人缘由,赠与人撤销赠与。
在赠与财物已经交给受赠人后,原则上赠与人是不可以再反悔,收回赠与财物,但受赠人存在以下法定情形时,赠与人依旧可以撤销赠与收回赠与财物:
(1)紧急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。如受赠人误伤赠与人致残的,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,收回赠与财产。
(2)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。如子女不赡养爸爸妈妈的,爸爸妈妈可以收回赠与房子。
(3)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。如以结婚为目的而送女朋友婚房,女朋友却需要分手的时候,可以需要撤销赠与合同,需要返还房屋。
说了那样多,到底赠与人反悔撤销赠与,受赠人能否够要赔偿啊?
赠与人依法撤销赠与,是法律赋予他的权利,原则上赠与人是不可以需要赔偿的。
但在非因受赠人是什么原因致使赠与合同被撤销情形下,由于受赠人可能为同意赠与而作出一些必要的筹备工作,或者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受赠人履行了肯定义务,从而支出了相应成本,此时赠与人不能因其撤销行为而享有受赠人付出的利益,即无过错受赠人的实质损失应由赠与人来承担。说白了,就是当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时,受赠人可以需要赔偿相应的损失。
因此,赠与人撤销赠与,受赠人能否需要赔偿,主要看撤销缘由及受赠人是不是有损失。假如发生纠纷或损失非常大,可以咨询赠与合同律师,再作进一步处置。